12月8日下午,玉溪市档案规范化管理认定评审组到我校档案馆开展云南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复查评审工作。学校姜家雄副校长、档案馆罗伟馆长、唐合文副馆长及档案馆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市档案局四位省级评审员根据“云南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复查办法的通知”和“云南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复查内容明细表”的五大类17个子项的标准要求,通过实地查看、查阅材料、随机抽查、听取汇报等方式,严格对照标准,逐项进行考评打分,展开对我校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的复查评审工作。
实地复查工作结束后,在学校档案馆,评审组听取了档案科长孙康燕作的《玉溪师范学院档案工作情况报告》、《玉溪师范学院档案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复查自查报告》的汇报。
经复查组复议后,召开了情况反馈会。复查组组长曹瑞同志公布复查结果,玉溪师范学院档案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复查得分9.7分,已达到云南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通过的规定分值。随后市档案局丁光猛局长发言,宣布同意复查组意见,玉溪师范学院档案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通过复查,并报云南省档案局审批。会上丁局长和复查专家组对我校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